关于公开征集张家界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专家库
评标评审专家的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农村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建立健全专业、公正、高效的评标专家队伍,提升农村产权交易及农村建设项目评标工作质量,保障农村集体资产资源规范流转和项目建设顺利推进,助力全市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张家界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专家库评标评审专家,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及专业类别
本次征集的评标评审专家主要服务于张家界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开展的农村建设项目招投标、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评审等相关工作,专业类别涵盖以下领域:
1.涉农工程类:高标准农田建设、农村道路、水利设施、乡村供水供电、农村危房改造、村容村貌提升、农业生产设施建设等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相关专业;
2.工程造价与监理类:工程概预算、工程造价审核、工程监理、招投标代理等相关专业;
3.农村产权类: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林权、集体资产、宅基地使用权等农村产权评估、管理相关专业;
4.综合管理类:农业农村经济管理、财务管理、审计、涉农法律、项目管理等相关专业。
二、申报基本条件
(一)申请人须满足以下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26号)以及相关规定,专家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坚持原则,廉洁自律,公道正派,无违法违纪、失信被执行等不良记录;
2.熟悉国家、省、市关于招投标、农村产权交易、涉农项目建设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具备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完成评标评审工作;
3.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8年及以上,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取得相关行业注册执业资格证书;
4.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身体健康,能够胜任评标评审工作,自愿接受我中心管理,按时参加评标活动,遵守评标工作纪律;
5.熟练使用计算机及电子评标系统,具备基本的网络操作能力,适应远程评标、线上评审等工作要求;
6.无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担任评标评审专家的其他情形。
(二)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评标评审专家资格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或纪检监察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尚在追究期内的;
3.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违规行为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4.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5.现正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曾两次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6.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被行业主管部门取消评标评审专家资格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申报流程
(一)提交申报材料
申报人需将以下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及电子版(PDF格式)报送至张家界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报名材料均需用A4纸,其中申请表及承诺书需本人签名确认,否则视作无效。证明材料复印件或原件加盖公章。纸质材料以邮寄或直接现场送达的方式、电子材料以盖章扫描件打包投递邮箱方式报送材料,材料概不退还。
1.《张家界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评标专家申报表》(需本人签字,有工作单位的需加盖单位公章);
2.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注册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复印件(需本人签字确认与原件一致);
3.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电子版;
4.《评标专家履职承诺书》(本人亲笔签字)。
(二)资格审核
张家界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对申报人提交的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综合评审,确定拟入库专家名单。
(三)公示聘任
拟入库专家名单在张家界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官方平台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纳入中心评标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
四、相关要求
1.申报人需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且3年内不得再次申报;
2.入选专家库的专家,需严格遵守评标工作纪律,履行评标职责,接受我中心的监督和管理,积极参加相关业务培训;
3.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对违反评标纪律、不能胜任评标工作或存在其他不适宜担任评标评审专家情形的,将及时清退出库。
五、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张家界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联系地址:张家界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农交中心
联系电话:15874470621
联系人:付建美
电子邮箱:1412984741@qq.com
张家界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2026年2月27日